蓄電池充電新方法
由于偶然的需要本人開發出了一種蓄電池充電方法(以下簡稱為新充電法),較之現有的充電方法有以下明顯的特點及優越性:
1.新充電法和現有的分階段充電電路構造十分接近(由于現在技術盜竊十分嚴重,故未申請專利,經初步檢索查證未見有運行原理類同專利)
2.新充電法充電環境要求(如溫度)和現有的分階段充電機接近,實際要求只會更低。
3.新充電法整個充電過程由電池即時狀態自動決定充電電流大小,可使充電電流十分接近電池的即時受電能力,電池充滿后自動決定維持電流值,根本不存在過充或欠充問題(由于傳統充電法在恒流階段無自適應能力,有很大一部分電能變成了熱能,浪費了電能且劣化了充電環境,有損電池;而在電池充滿后的涓流充電階段又無法做到恰好補償電池自放電,形成欠充或過充損傷電池);我們的方法很大程度改善了這些問題,可達到完全無人值守無損電池且更為節能的效果。
4.與現有高級正規充電機相比,其電路結構簡單、元器件要求很低,用軟硬件控制均可實現。
基于以上,可見新充電法較之傳統充電法具有壓倒性的優勢。
按新充電法之設計思想與傳統充電法不同之處僅在于充電電流之控制方案不一樣,為一種普遍適用的充電方法,故可應用于廣泛的領域。又由于其電路結構與傳統充電機十分接近,因此對于傳統充電機的轉產升級十分有利,可提升相關產業的技術經濟效益。同時由于它對提高電池使用效率作出的貢獻也使電池報廢帶來的資源浪費及環境污染大為改善。
限于條件,目前我們只用小型鋰電池對新充電法進行了初步驗證,結果與預期相符(對1AH和3AH的鋰電池進行的充電試驗表明其充電電流變化與預期相符,幾乎感覺不到電池發熱)。由于條件有限,未作進一步完善及工業生產設計,故將這一方法公告。
如對進一步共同開發感興趣,煩請回信告知,以后再決定進一步聯系方法。
由于該項目“未作進一步完善及工業生產設計”,如對該項目感興趣,可商議進行進一步完善及工業生產設計,然后再考慮申請專利。
1.本網約定技術轉讓或者求購發布方為甲方,對此技術轉讓或者求購有意向合作者為乙方,本網化學加網為丙方。技術轉讓方必須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擁有100%的所有權,否則需單方面承擔一切可能的法律后果。針對所有自愿發布到化學加網上的技術供需項目,只要甲乙雙方是求助丙方介紹認識后進入下一步合作的,就默認為收款方有向丙方支付6%傭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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